一、项目概况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晨光公司”)原为宁波金海德旗化工有限公司,金海晨光公司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南、北两个独立的生产厂区,分别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3555号、2666号。其中南厂区建有: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1万吨/年异戊烯装置、2万吨/年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和3万吨/年异戊橡胶装置;北厂区建有:5万吨/年弹性体装置和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其中戊橡胶装置于2018年3月份停车后,一直未开,装置处于闲置状态。
本项目涉及2套装置的改造,分别为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以及南区3万吨/年异戊橡胶装置。本项目拟对北厂区现有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工艺进行局部改造,提高装置产能,使原间歇加氢工艺改造为连续加氢工艺,将现有装置的产能由2万吨/年增加至4万吨/年。另外为了盘活闲置装置、减少公司经济负担,本项目拟对异戊橡胶装置进行改造,将3万吨/年异戊橡胶装置改造为3.5万吨/年弹性体SIS/SBS装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即日起开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附件下链接下载,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电子版表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也可以通过电话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滨海路2666号
联系人:龚傲亮
电话:13685704926
电子邮件:gongaoliang@126.com
七、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联系人:谷天一
联系电话:0574-87975202
电子邮件:guty.snec@sinopec.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