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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金海晨光 日期:2021-09-01 16:00:07 点击数: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7万吨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工艺方法与现有装置相同。项目投产后非氢石油树脂生产能力由3.2万吨/年提升至7万吨/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l  在现有3.2万吨/年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西北侧新建3.8万吨/年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生产装置;

l  在现有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造粒包装厂房内新建2条造粒生产线、新建1条包装生产线;

l  新增导热油炉1台;

l  新增造粒废气除油设施;

l  厂区现有汽车装卸站改造。

本项目新建非氢化高档石油树脂装置生产规模3.8万吨/年,年生产时数8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化工区跃进塘路3555

联系人: 张媛媛

电话:0574-86365590

电子邮件: zhangyy@jhvest.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0号环保室

联系人:郭娟

联系电话:0574-87975212

电子邮件:guojuan.snec@s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样表如下,公众也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电子版表格。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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