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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金海晨光 日期:2023-05-09 08:53:56 点击数: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晨光公司”)原为宁波金海德旗化工有限公司,金海晨光公司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南、北两个独立的生产厂区,分别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3555号、2666号。

本项目拟对南厂区现有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进行改造,提高装置产能至21.5万吨/年。本次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各塔器回流比增加了塔器的加工能力从而满足扩能需求;对T1403、T1501的塔盘进行优化改造,通过增加开孔率提高分离塔处理能力;对热水系统进行增容与改造,增加热水使用范围,减少蒸汽用量;对南厂现有TO焚烧炉进行脱硝改造,降低NOX排放浓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即日起开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图1)附件2、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征求意见).pdf

二、纸质报告书的获取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

             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图1)公众意见表.doc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纸质版表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也可以通过电话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2666号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0574-86365590

电子邮件:zhangyy@jhvest.com

七、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联系人:谷天一

联系电话:0574-87975202

电子邮件:guty.snec@sinopec.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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