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内。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大部分改造内容在现有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界区内,少量新增设备利用现有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南侧预留空地。
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有:
1、将现有2万吨/年加氢石油树脂装置拆分成两系列,其中1#线生产规模1万吨/年;2#线生产规模3万吨/年。
2、增加加氢反应喷射器、氢气压缩机等装置,将2#线加氢工艺由目前的间断式改造为连续式,1#线加氢工艺方法不变。
3、增设轻组分塔、蒸发器、闪蒸罐等设备,将脱轻组分、脱溶剂、脱低聚物工艺过程由目前的间断式改造为连续式。
4、增设一条造粒包装系统以及配套的造粒废气处理装置。本项目投产后,加氢石油树脂生产规模由目前的2万吨/年提高到4万吨/年,年生产时数仍为8000小时/年。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化工区跃进塘路3555号
联系人:张海良
电话:0574-86656576
电子邮件:zhhl@jhvest.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0号环保室
联系人:谷天一
联系电话:0574-87975202
电子邮件:guty.snec@s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样表如下,公众也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电子版表格。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结束。
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